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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06-00112
  • 分       類:
    通知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06-04-19
  • 名       稱:
    (已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下發《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和境內居民個人購匯操作規程》的通知
  • 文       號:
    匯綜發[2006]32號
(已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下發《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和境內居民個人購匯操作規程》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了切實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65號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調整經常項目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0619號),完善經常項目外匯管理,規範操作,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了《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和境內居民個人購匯操作規程》(見附件,以下簡稱《操作規程》),細化了相關政策要求,明確了外匯局和銀行在辦理業務中的各項規定,便利境內機構和個人辦理相關業務。
  現將《操作規程》下發給你們。本《操作規程》自200651日施行。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反饋。  


附件1: 《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和境內居民個人購匯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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