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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新聞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04-00056
  • 分       類:
    新聞報道  各類社會公眾  外匯綜合管理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04-08-05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行政許可項目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行政許可項目

  為了切實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促進依法行政,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許可項目表》,對外匯管理部門受理、審查的行政許可項目及其法律依據進行了細化。

  去年以來,按照《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國家外匯管理局進行了第三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清理,取消了8項行政許可項目,保留39項行政許可項目。此外,還保留了3項不屬於行政許可的審批項目。

  為防止出現管理脫節,對於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國家外匯管理局已經發布公告,明確了其後續監管措施。國家外匯管理局還於7月初發布有關規定,規範了外匯管理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受理、審查和決定等環節,促進了外匯管理行政許可工作的程序化、規範化。

  此次發布的《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許可項目表》明確了所保留的39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具體內容、實施機關、設定依據及辦理依據。廣大客戶和各外匯分支局可據此申請和受理行政許可。

  行政許可項目的清理和規範,是國家外匯管理局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推進行政許可制度改革,規範行政許可行為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有利於外匯管理部門轉變職能,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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