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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01500120-9-2023-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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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其他 外匯綜合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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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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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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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外匯業務政策釋疑(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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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外匯業務政策釋疑(四十七)
問:外商投資企業基本資訊登記註銷,需要提供的資料有哪些?
答:《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版)》中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基本資訊登記註銷需提供以下資料:
(一)書面申請,並附《境內直接投資基本資訊登記業務申請表》(一)和業務登記憑證。
(二)尚未完成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司登記註銷的,提交依《公司法》、《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清算公告,並提供已將企業債權債務清算完結,以及不存在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抵押等情形的承諾書,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企業營業執照的公告(證明檔案),或人民法院判決公司解散的有關證明檔案;已完成公司登記註銷的,提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准予註銷登記通知書》。
(三)註銷稅務登記證明,無需辦理的除外。
(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清算審計報告(因吸收合并辦理註銷的或無清算所得的無需提供),或經人民法院裁決的清算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