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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1500120-9-2023-00085
  • 分       類:
    其他  外匯綜合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23-05-12
  • 名       稱:
    外匯業務政策釋疑(四十七)
  • 文       號:
外匯業務政策釋疑(四十七)

    問:外商投資企業基本資訊登記註銷,需要提供的資料有哪些?

    答:《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版)》中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基本資訊登記註銷需提供以下資料:

(一)書面申請,並附《境內直接投資基本資訊登記業務申請表》(一)和業務登記憑證。

(二)尚未完成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司登記註銷的,提交依《公司法》、《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清算公告,並提供已將企業債權債務清算完結,以及不存在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抵押等情形的承諾書,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企業營業執照的公告(證明檔案),或人民法院判決公司解散的有關證明檔案;已完成公司登記註銷的,提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准予註銷登記通知書》。

(三)註銷稅務登記證明,無需辦理的除外。

(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清算審計報告(因吸收合并辦理註銷的或無清算所得的無需提供),或經人民法院裁決的清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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