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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511897-2-2019-0068
  • 分       類:
    其他  外匯綜合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青島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19-05-08
  • 名       稱:
    外匯知識問答:跨國公司是否可以選擇主辦企業所在地以外的異地銀行作為合作銀行開立國內資金主賬戶?
  • 文       號:
外匯知識問答:跨國公司是否可以選擇主辦企業所在地以外的異地銀行作為合作銀行開立國內資金主賬戶?

    根據《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匯發〔2019〕7號)第四條規定,跨國公司可在主辦企業所在省級區域內選擇非註冊地城市的合作銀行,並在合作銀行開立國內資金主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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