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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1006561-7-2020-00246
  • 分       類:
    通報  外匯檢查與法律適用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0-10-10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非法買賣外匯從事跨境賭博案例的通報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非法買賣外匯從事跨境賭博案例的通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六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國家外匯管理局加強外匯市場監管,嚴厲打擊跨境賭博所涉資金非法買賣行為,維護外匯市場健康良性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等相關規定,現將部分違規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案例1:山東籍張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張某非法買賣外匯摺合58.6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49.8萬元人民幣。處罰資訊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案例2:河北籍李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2月至12月,李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14筆摺合46.5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32.1萬元人民幣。處罰資訊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案例3:福建籍杜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2月至5月,杜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5筆摺合31.8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21.6萬元人民幣。處罰資訊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案例4:福建籍何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6月,何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摺合30.6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21.1萬元人民幣。處罰資訊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案例5:廣東籍葛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葛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21筆摺合24.8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6.7萬元人民幣。處罰資訊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案例6:江蘇籍夏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6月至10月,夏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6筆摺合24.3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6.6萬元人民幣。處罰資訊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案例7:浙江籍徐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徐某非法買賣外匯摺合18.9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5.9萬元人民幣。處罰資訊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案例8:浙江籍韓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2月,韓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涉賭外匯資金3筆摺合19.4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3.2萬元人民幣。處罰資訊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案例9:北京籍李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7月,李某通過在非法移機境外的境內商戶POS機上刷卡,非法買賣外匯摺合12.4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2.1萬元人民幣。處罰資訊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案例10:上海籍王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3月,王某通過個人非法買賣外匯2筆摺合10.2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0.3萬元人民幣。處罰資訊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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