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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1151430-6-2015-00030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內蒙古自治區分局
  • 發布日期:
    2015-06-05
  • 名       稱:
    外匯局內蒙古分局順利召開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系統操作培訓會議
  • 文       號:
外匯局內蒙古分局順利召開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系統操作培訓會議

為貫徹落實國家外匯管理局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和資本金結匯改革政策,確保改革順利實施,外匯局內蒙古分局於5月28日召開全轄視頻培訓會議,對6月1日出台的兩項改革政策進行培訓。在主會場參加會議的有呼和浩特地區開辦資本項目業務銀行的分支機構業務人員,在分會場參加會議的有外匯局各盟市中心支局全體工作人員和所轄地辦理資本項目外匯業務工作人員共計180餘人蔘加了會議。      

會議就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調整和資本金意願結匯改革的主要內容和要點,以及對銀行辦理直接投資登記的關鍵環節及操作中的注意事項、風險點進行強調。對銀行辦理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業務系統的各類業務具體操作方法以舉案例形式進行詳細講解,並將登記業務中操作的要點、難點加以明確。最後對資本項目數據類型及產生機理、滯留數據的查詢及產生原因、介面數據質量管理進行介紹。通過培訓銀行業務人員對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業務操作有了清晰的認識,對調整後的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有了較為深刻的理解,認識到系統數據質量的重要性,對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和資本金結匯改革政策順利實施奠定了良好基礎。  

培訓會議結束時對外匯指定銀行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外匯指定銀行要發揮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改革傳導中介作用,積極向企業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確保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改革順利實施。二是各外匯指定銀行應加大對系統業務人員的後續的業務培訓,進一步提高銀行政策審核和系統操作能力,實現改革平穩過渡。三是要求各外匯指定銀行需確定直接投資業務相對固定聯繫人,負責與外匯局工作對接,加強與外匯局的溝通、協調,確保直接投資業務順利辦理。四是各外匯指定銀行應按規定要求認真履行直接投資外匯登記審核、統計、報告責任,外匯局將對銀行辦理直接投資外匯登記合規性及內控制度的執行情況開展事後核查和檢查。五是要求外匯指定銀行要充分認識此次改革的意義,對自身在直接投資管理中的責任和義務形成系統、清晰和明確的認識,通過完善內控制度,將監管中的重點、難點和風險嵌入銀行辦理外匯業務的操作流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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