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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K1918108-9-2020-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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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公告 外匯綜合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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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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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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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商務部 市場監管總局 外匯局關於開展2019年度外商投資資訊報告年度報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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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擴大對外開放、促進外商投資的決策部署,保障《外商投資法》順利實施,落實外商投資資訊報告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外匯局自2020年1月1日起,依據《外商投資資訊報告辦法》和《關於外商投資資訊報告有關事項的公告》,聯合開展外商投資資訊報告年度報告。現就2019年度外商投資資訊報告年度報告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並登記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應於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登錄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網址:www.gsxt.gov.cn)報送年度報告。相關數據資訊將在商務、市場監管、外匯部門間實現共用。
2020年1月1日後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自下一年起報送年度報告。
二、年度報告內容,參見《關於外商投資資訊報告有關事項的公告》(商務部公告2019年第62號)。
三、參加年度報告的外商投資企業所填報的投資經營資訊,根據《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4號)應向社會公示或企業同意公示的,將通過外商投資資訊報告系統的公示平台(網址:wzxxbg.mofcom.gov.cn/gspt)和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網址:www.gsxt.gov.cn)向社會公示。
四、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在通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完成年度報告報送之日起7日後,登錄外商投資資訊報告系統的公示平台查詢商務主管部門接收企業年度報告的狀態。若發現該平台未公示年度報告資訊,應向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反映。
五、2020年6月30日前,年度報告存在錯報、漏報的,外商投資企業應通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進行補報或更正;2020年7月1日起,年度報告存在未報、錯報、漏報的,外商投資企業應向商務主管部門申請,通過外商投資資訊報告管理系統(網址:wzxxbg.mofcom.gov.cn)進行補報或更正。因未履行年度報告義務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還應根據《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六、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外商投資性公司、創業投資企業、以投資為主要業務的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企業等,參照外商投資企業報送年度報告。
七、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投資(含多層次投資)設立的企業仍根據《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進行年度報告,相關資訊由市場監管部門向商務主管部門共用,企業無需另行報送。
八、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商務部 市場監管總局 外匯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