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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K1918108-9-2019-0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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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其他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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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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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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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外匯業務知識問答(一百一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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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外匯業務知識問答(一百一十七)
問:請問境內個人在境外工作所得的工資,結匯後用於境內個人房屋的裝修,但本人年度結售匯額度已使用完,還需要結匯繼續用於房屋裝修的,能使用不佔用額度嗎?
答:境內個人結匯審核外匯來源而非人民幣用途,因此,不管該個人結匯後人民幣是否具有相應的用途,如辦理不佔用額度的結匯,均應提供證明外匯資金來源合法性的證明材料,工資收入結匯的,應提供僱傭合同和收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