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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K1918108-9-2015-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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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通知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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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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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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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已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關於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不申報、不解付”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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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 贛匯發[2015]17號
各外匯指定銀行江西轄內主管行、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外匯局省內各市中心支局:
為進一步督促我省機構申報主體切實履行國際收支申報義務,根據《通過金融機構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操作規程》(匯發〔2010〕22號),現將《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不申報、不解付”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印發給你們,並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各市中心支局接到通知後,應及時轉發轄內縣(市)支局,並遵照《辦法》有關要求,加大逾期未申報非現場核查工作力度,認真核實逾期未申報責任,嚴格按照執行標準及時向江西省分局報送機構申報主體逾期未申報名單。
二、各市中心支局現場核查時,應核查銀行政策執行情況;對違反相關規定的銀行,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三、各外匯指定銀行江西轄內主管行和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接到通知後,應立即轉發江西省轄內各級分支機構和各農村商業銀行,並通過制發宣傳單、櫃檯多媒體演示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做好對機構申報主體的宣傳解釋工作。
四、各外匯指定銀行應嚴格按照《辦法》有關規定執行“不申報、不解付”特殊處理措施(以下簡稱特殊處理措施),督促機構申報主體及時逐筆補報其未按期申報的涉外收入款項,認真審核機構申報主體特殊處理措施期間的新收涉外收入款項紙質申報資訊,確保國際收支申報數據及時、準確和完整。
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國際收支處聯繫。聯繫人:劉文鋒,聯繫電話:0791-86613742。
附件: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不申報、不解付”措施管理辦法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