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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2366987-X-2023-00182
  • 分       類: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23-07-14
  • 名       稱:
    常見問題解答(十一)
  • 文       號:
常見問題解答(十一)

問:請問境內企業A擬從境外賣方B處收購境外公司C股權,股權收購的價款是否必須支付至境外?如果在中國境內支付是否合規?如果不合規請問具體是違反了什麼規定(煩請告知具體的規則名稱和具體的條文)?謝謝!

答:您好,境內機構在出資收購境外股權之前,應到註冊地銀行申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境內非金融企業收購境外公司的出資方式應以商務部門頒發的《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為準。原則上,股權收購價款應支付至境外賣方B在境內外依法開立的賬戶。根據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5〕13號),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業務已下放銀行,相關問題可諮詢經辦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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