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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2366987-X-2015-00024
  • 分       類:
    外匯綜合管理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5-05-06
  • 名       稱:
    新鄉市中心支局高效履職解決居民個人結匯難題
  • 文       號:
新鄉市中心支局高效履職解決居民個人結匯難題
        4月30日下午,一位中年女士面帶慍色來到外匯局新鄉市中心支局,聲稱其在某銀行支行辦理個人美元賬戶結匯時,因銀行系統中顯示的名字與身份證上不一致,銀行方面不予受理其結匯業務,建議其到公安局或外匯局問情況。該女士無奈只好頂著烈日,顧不上吃飯往返於多個部門查問情況,最後來到外匯局時情緒已經到了爆發的極點。
        面對質問,新鄉市中心支局工作人員一邊對其進行安撫,一邊認真聽取該女士對事件的描述:該女士在境外的姐姐給其匯入500美元,按照現行外匯管理規定可以直接持身份證到銀行辦理結匯即可。但銀行業務人員在系統中輸入該女士的身份證號後自動出現的名字,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不符。銀行出於業務合規性的考慮,稱不能為其辦理結匯,同時稱其自身系統不存在問題,建議到公安局和外匯局自行解決其個人資訊不符的問題。在深入了解情況後,中心支局工作人員一方面現場將外匯局“個人結售匯系統”對該女士進行了演示,並向其解釋外匯局終端只負責後台對銀行業務的監管,而姓名/身份證號等基礎資訊外匯局無權自行錄入和修改。同時與業務經辦行取得聯繫,結合現行外匯管理政策和多位銀行業務人員的意見,最終認為可能是銀行端在首次為該女士辦理業務時,機器掃描其身份證資訊時出現差錯。隨後要求該銀行在其業務受理系統上將該女士的個人資訊如實進行修改,並及時受理其個人結匯業務。
        該女士在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後,對外匯局新鄉市中心支局的工作人員表達了由衷的感謝。中心支局也對該支行個人外匯業務負責人提出口頭警示,要求其在今後業務中嚴格遵照“展業三原則”,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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