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 K3634658-6-2023-00244
-
- 分 類:
-
-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
- 發布日期:
- 2023-04-12
-
- 名 稱:
- 《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資金管理規定》 政策問答(2)
-
- 文 號:
《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資金管理規定》 政策問答(2)
問:通過託管人或結算代理人(商業銀行)投資中國債券市場的境外央行或貨幣當局、其他官方儲備管理機構、國際金融組織以及主權財富基金(以下簡稱境外中央銀行類機構)是否仍可按《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境外中央銀行類機構在境內銀行業機構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有關事項的通知》(銀辦發〔2015〕227 號)開立相應賬戶投資中國債券市場?
答:境外中央銀行類機構通過託管人或結算代理人(商業銀行)投資中國債券市場,既可選擇按銀辦發〔2015〕227 號文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也可選擇按銀髮〔2022〕258 號文開立債券市場資金專戶。上述賬戶收支範圍等按人民銀行和外匯局現有規定執行。境外中央銀行類機構通過託管人或結算代理人(商業銀行)投資中國債券市場的,在開立上述賬戶前應在資本項目資訊系統辦理登記。境外中央銀行類機構投資中國債券市場,還
應遵守人民銀行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