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境內主體能否代境外機構在境內直接償還境內發債本息?
答:境外機構使用來源於境內主體的資金(放款本息,減資、撤資、股權轉讓及利潤分紅等)償還境內發債本息的,境內主體應將相關資金匯入境外機構的發債專戶,再由境外機構按規定償還本息。境外機構使用來源於境內主體的資金償還境內發債本息所涉跨境收支應符合相關外匯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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