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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8116973-X-2019-00176
  • 分       類:
    通知  外匯綜合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9-07-23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關於印發《進一步推進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珠海橫琴新區片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的通知
  • 文       號:
    粵匯發〔2019〕21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關於印發《進一步推進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珠海橫琴新區片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內各中心支局,增城、從化支局;廣發銀行,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國家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廣州地區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廣州農村商業銀行,廣州地區村鎮銀行、外資銀行:

為深入落實《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國發〔2015〕18號文印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金融支援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指導意見》(銀髮〔2015〕374號)等檔案要求,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修訂了《進一步推進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珠海橫琴新區片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進一步推進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珠海橫琴新區片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2019年7月1日




註: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關於外匯管理支援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發展的通知》(粵匯發〔2020〕15號)規定,以下內容已被修改: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關於印發〈進一步推進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珠海橫琴新區片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的通知》(粵匯發〔2019〕21號)中附件第三章第十條及附1《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支付便利化業務操作指引》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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