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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0807494-X-2019-0017
  • 分       類:
    新聞報道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
  • 發布日期:
    2018-12-14
  • 名       稱:
    推進資本市場有序開放 便利跨境投融資(二)
  • 文       號:
推進資本市場有序開放 便利跨境投融資(二)

促進內地與香港資本市場融合

為促進內地與香港資本市場共同發展,便利境內外資金跨境投資A股和港股,20141117日,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滬港通)正式啟動,實現了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2016125日,進一步開通深港通,同時取消了雙向總額度限制,擴大每日交易限額。滬港通深港通均採用人民幣交收和結算,對單家機構沒有額度限制。通過特定的技術和跨境結算安排,內地投資者、香港投資者可以直接買賣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香港聯合交易所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810月末,滬港通項下滬股通累計淨買入3306.35億元人民幣,港股通累計淨買入6232.26億港幣;深港通項下深股通累計淨買入2480.57億元人民幣,港股通累計淨買入1878.40億港幣。

201571日正式推出的基金互認機制,是滬港通之後促進內地與香港資本市場融合的另一制度創新,標誌著集體投資類證券項下居民在境外發行以及非居民在境內發行兩個子項實現了由不可兌換部分可兌換的新突破。在外匯管理方面,不設單家機構、單只產品額度,相關登記及資金匯兌等可直接在銀行辦理。通過兩地基金互認,兩地居民可參與跨境證券投資,為兩地居民進行跨境資產配置提供合理渠道。截至201810月末,香港基金內地發行銷售資金累計淨匯出93.11億元人民幣,內地基金香港發行銷售資金淨匯入5.10億元人民幣。

加快銀行間債券市場開放

銀行間債券市場開放始於2010年允許境外央行、境外清算行、跨境貿易人民幣業務參加行三類機構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2016年,人民銀行發布公告,進一步擴大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範圍。外匯局積極支援銀行間債券市場開放,對境外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採取便利化的管理方式,不設行政許可和單家機構限額或總限額。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匯出入無需核准,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不設鎖定期、匯出比例和額度限制,充分便利境外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據債券通有限公司統計,截至201810月末,境外機構投資境內銀行間市場債券託管餘額16890億元人民幣。

20177月,在香港回歸20周年之際,內地與香港在滬(深)港通的基礎上增加債市互聯互通,即債券通。境外投資者可通過兩地債券市場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投資於境內銀行間債券市場。外匯局對債券通未設行政許可,也不要求辦理外匯登記,投資沒有額度限制,債券通相關投資資金可以自由匯出入。截至201810月末,債券通累計淨買入成交近3183.02億元人民幣。

拓寬境外投資範圍

2013年起,外匯局分別在上海和深圳推出QDLP/QDIE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投資管理機構,經批准後面向境內投資者募集資金並投資境外投資標的,支援有能力的境內機構開展多種類型的對外投資。境內投資者可通過QDLP/QDIE渠道,配置境外證券類及股權類資產。20184月,上海、深圳兩地試點額度分別增加至50億美元,更好地服務國家全面開放新格局。

此外,2015年,配合國家原油等特定品種期貨對外開放戰略,外匯局制定便利化配套政策,對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不設投資額度限制,資金匯出入自由便利,境外投資者可以匯入人民幣或外幣資金作為保證金進行投資。2018年原油及鐵礦石期貨引入境外投資者以來,我國商品期貨市場的國際化程度顯著提升,期貨價格的國際影響力也不斷增強,相關產業受益明顯。境外投資者積极參与我國原油和鐵礦石期貨市場,累計淨匯入資金超過兩億美元。

展望未來,我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之路仍然任重而道遠。外匯局表示,將繼續堅持改革開放,把國際經驗和中國特色有機結合,推動形成全方位、高水平的開放格局,構建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新局面。

(來源: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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