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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0807494-X-2018-00030
  • 分       類:
    各類社會公眾  資本項目管理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
  • 發布日期:
    2018-02-13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5〕35號)政策問答(第一期)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5〕35號)政策問答(第一期)

1.境外交易者、境外經紀機構如何辦理外匯專用期貨結算賬戶的開戶手續,能否遠程見證開戶?

答:境外交易者、境外經紀機構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5]35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根據境內銀行開立外匯賬戶的有關要求開立相關賬戶。境內銀行可按現行對非居民(機構、個人)開立賬戶的相關規定和操作慣例,為境外交易者、境外經紀機構辦理有關開戶手續。

2.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相關的資金劃轉,應當如何進行涉外收付款申報?應使用何種涉外收支交易編碼?

答:涉外收付款的申報範圍包括境內居民和境內非居民通過境內銀行從境外收到的款項和對境外支付的款項,以及境內居民通過境內銀行與境內非居民之間發生的收付款。境外交易者、境外經紀機構參與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相關的資金劃轉,應按照如下原則進行申報:

1)資金從境外匯入境外交易者或境外經紀機構在境內的人民幣/外匯專用期貨結算賬戶(NRA)的,應使用交易編碼822030-境外存入款項。由境內開戶行代為申報。

2)資金從境外交易者或境外經紀機構境內同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或開立在其他保證金存管銀行的外匯專用期貨結算賬戶劃入其在境內的專用期貨結算賬戶屬於非居民境內賬戶間的資金劃轉,無需進行涉外收付款申報,但對於境內外匯劃轉,應進行境內外匯劃轉申報。

3)境外交易者或境外經紀機構通過銀期轉賬將其資金從境內專用期貨結算賬戶(NRA)劃入境內期貨公司保證金賬戶時,由境內期貨公司進行申報:涉及期貨合約買賣或非居民補充實物交割所需貨款的,應使用交易編碼724000-因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引起的收入;境內會員期貨公司收到的境外交易者提交的傭金,如能夠與交易區分,應申報為“228050-貨物或服務交易傭金及相關服務”(期貨實物交割)或者“226000-金融服務”(期貨合約買賣);上述未涵蓋的因其他交易存入保證金賬戶的資金應按照實際交易性質進行申報。

4)境內期貨公司將資金劃入期貨交易所相應專用結算賬戶時,為居民對居民的交易,無需進行涉外收付款申報。但對於境內外匯劃轉,應進行境內外匯劃轉申報。

5)資金從期貨交易所的專用結算賬戶轉出至期貨公司保證金專用賬戶,為居民對居民交易,無需進行涉外收付款申報。但對於境內外匯劃轉,應進行境內外匯劃轉申報。

6)境外交易者或境外經紀機構通過銀期轉賬將資金從期貨公司的保證金專用賬戶內轉出至相應的境內專用期貨結算賬戶(NRA)時,由期貨公司進行申報:涉及期貨合約買賣或非居民匯出前期實物交割所得貨款的,應使用交易編碼724000-因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引起的支出;境內會員期貨公司支付境外經紀機構的傭金,如能夠與交易區分,應申報為“228050-貨物或服務交易傭金及相關服務”(期貨實物交割)或者“226000-金融服務”(期貨合約買賣);上述未涵蓋的因其他交易從保證金賬戶支出的資金應按照實際交易性質進行申報。

7)資金從境外交易者或境外經紀機構的境內專用期貨結算賬戶(NRA)匯出境外時,應使用交易編碼822030-境外存入款項調出。由境內開戶行代為申報。

8)境外交易者或境外經紀機構將境內專用期貨賬戶(NRA)的資金匯至其相應的境內同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或開立在其他存管銀行的外匯專用期貨結算賬戶時,為境內非居民在中國境內的資金劃轉,無需進行涉外收付款申報。

3.境外交易者或境外經紀機構辦理實物交割項下的貨款結算應當如何進行涉外收付款申報?

答:為境外交易者或境外經紀機構提供結算服務的期貨公司應在實物交割貨款結算當日進行兩類申報:一是軋差淨額結算申報;二是還原真實交易的申報。

1)軋差淨額結算的申報

在貨款結算完成當日,期貨公司應虛擬一筆結算為零的涉外付款,填寫《境外匯款申請書》,收/付款人名稱均為期貨公司,交易編碼標記為999998,“收款人常駐國家(地區)”為“中國”,其他必輸項可視情況填報或填寫“N/A(半形大寫英文字元)。

存管銀行應在軋差結算日(T)後的第1個工作日(T1)中午1200前,完成此筆虛擬付款數據的報送工作。

2)還原數據的申報

對於軋差淨額結算還原數據的申報,根據全收全支原則,期貨公司應以自身名義,向存管銀行提供還原數據的基礎資訊和申報資訊,使其至少包括涉外收付款統計申報的所需資訊。

境外交易者或境外經紀機構作為買方時,在貨款結算完成當日,為其提供結算服務的期貨公司應同時進行一筆資本項下資金匯出(交易編碼為724000)和一筆貨物貿易資金匯入(交易編碼為121030)的申報,匯出和匯入資金金額均與相應實物交割全部貨款金額一致,交易附言中應註明“原油期貨”字樣。但期貨公司可不進行實際的資金劃轉。

境外交易者或境外經紀機構作為賣方時,在貨款結算完成當日,為其提供結算服務的期貨公司應同時進行一筆資本項下資金匯入(交易編碼為724000)和一筆貨物貿易資金匯出(交易編碼為121030)的申報,匯入和匯出資金金額均與相應實物交割全部貨款金額一致,交易附言中應註明“原油期貨”字樣。但期貨公司可不進行實際的資金劃轉。

存管銀行應按照軋差結算日期編製還原數據的申報號碼,同時應將還原數據的“銀行業務編號”填寫為所對應的前款軋差淨額結算交易的申報號碼,以便建立軋差結算數據與還原數據間的對應關係。存管銀行應在軋差結算日(T)後的第1個工作日(T1)中午1200前,完成還原數據基礎資訊的報送工作;第5個工作日(T5)前,完成還原數據申報資訊的報送工作。

4.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應當如何進行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數據申報?

答: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數據申報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制度>的通知》(匯發[2016]15號)以及《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發布<金融機構外匯業務數據採集規範(1.1版)>的通知》(匯發[2016]22號)要求執行。

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負責集中填報非居民交易或持有境內特定期貨產品的情況,具體填報至C01表,填報身份為“作為3-境內結算機構報送”。鑒於初期交易品種有限,可暫由期貨交易所填報,未來交易品種擴大後,由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統一填報。

境內期貨公司(會員)應填報吸收的非居民保證金賬戶餘額及變動情況(D05-2表)和向非居民收取的服務費收入(E01表)。境內期貨公司如發生其他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也應按照匯發[2016]15號和匯發[2016]22號文的要求進行數據申報。

5.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相關的結匯和購匯如何辦理?應使用何種結售匯代碼?如何進行結售匯數據報送?

答: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應根據境外交易者、境外經紀機構、會員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的實際結果,辦理相關資金結匯和購匯手續。結匯和購匯只涉及期貨交易盈虧結算、繳納手續費、交割貨款或追繳結算貨幣資金缺口等與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相關的款項。其中交割貨款的範疇包括通過交易所結算的到期交割、標準倉單期轉現和倉單轉讓的貨款。有關結、購匯的時限及方式、補足資金缺口的操作等遵從期貨交易結算制度和規則辦理。

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發布<金融機構外匯業務數據採集規範(1.1版)>的通知》(匯發〔201622號)要求,報送相關賬戶、賬戶內結售匯等數據。

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銀行結售匯統計制度>的通知》(匯發〔200642號)要求,報送相關結售匯統計報表,其中,結匯使用代碼232,購匯使用代碼432,交易主體代碼為04(外資機構)、06(非居民個人),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6.《通知》月報表貨幣金額如何折算,期貨交易所如何填報報表,可否由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統一填報?

答:《通知》所附月報表貨幣金額按照當月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表,計算等值美元金額。鑒於初期交易品種有限,為便於業務統計、分析,報表先由期貨交易所填報。未來交易品種擴大後,可由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統一填報。

期貨交易所應登錄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訪問期貨報表填報功能。未訪問過外匯業務系統的期貨交易所應聯繫所在地外匯局資本項目管理部門開通資本項目資訊系統(企業版),獲取業務管理員用戶相關資訊。業務管理員負責建立業務操作員用戶並分配期貨報表填報角色,業務操作員負責填報期貨報表。瀏覽器設置等系統訪問準備工作參見《外匯應用系統訪問設置手冊(企業1.0版)》(詳見網上服務平台“常用下載”欄目),設置用戶、分配許可權及系統使用參見《期貨報表報送功能用戶手冊(互聯網版)》(詳見網上服務平台“常用下載”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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