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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75926188-X-2022-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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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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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重慶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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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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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特殊目的公司項下境內個人購付匯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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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辦理地點:重慶市主城區(巴南區除外)企業的以下業務均在重慶市渝北區紅錦大道56號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一號樓311辦公室;其他區縣企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所屬地外匯局辦理。
法規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
2.《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37號)。
3.其他相關法規。
辦理材料:
1.書面申請(重點說明資金匯出需求及安排等內容),並附《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表》。
2.相關資金來源和境外資金用途的真實性證明材料。
3.如涉及股份回購或退市操作,需提交上市公司公告或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決議等證明材料。
4.如退市,應在退市操作完成後,補充提供公司退市的相關證明檔案。
5.境內居民個人採取委託方式集中匯出資金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
2.能夠當場受理的,應當場受理。需出具《行政審批受理單》的,應按照規定及時出具《行政審批受理單》,列明事項名稱、受理機構、受理單編號、申請人資訊、聯繫人資訊、受理時間、受理依據、法定辦結時限、承諾辦結時限、審批結果發放方式、辦理進程查詢方式、收費狀況、受理機構聯繫人員及電話、材料清單(或加蓋“所有資料齊全”印章)並加蓋業務印章。
3.不予受理的,應出具《不予受理行政審批申請通知書》,說明理由並加蓋業務印章。
4.依法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應出具《不予行政審批決定書》,說明不予許可的理由並告知救濟權利。
受理部門:資本項目管理處
諮詢電話:023-67677163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