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 75926188-X-2022-00005
-
- 分 類:
- 通知
-
- 來 源:
-
- 發布日期:
- 2022-01-10
-
- 名 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重慶外匯管理部 國家外匯管理局四川省分局關於印發《外匯管理服務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
- 文 號: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助力內陸改革開放高地建設,國家外匯管理局重慶外匯管理部與國家外匯管理局四川省分局結合工作職責,提出外匯管理服務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的指導意見。
一、建立多層次服務協作機制
(一)建立外匯管理部門協作機制。
建立分局(外匯管理部)、各專業條線二級協作機制,具備條件的中心支局間也可建立協作機制,實現常態化溝通和交流,切實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在協作機制下,可不定期召開交流會或協調會,共用資訊資源,共商改革事項,共建平台通道,切實服務雙城經濟圈建設。
(二)建立金融機構協作機制。
推動銀行建立成渝地區系統內、同業間的溝通協作機制,圍繞跨境結算、跨境投融資等重點領域,以具體項目、企業為載體,採取共用產品開發渠道、共用授信額度等方式,實現區域一體化服務創新。支援成渝地區中小銀行通過組建區域聯盟等方式共用銀行網點、清算網路等資源,共同改善金融外匯服務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銀行外匯市場自律機制協作機制。
指導川渝兩地銀行外匯市場自律機制加強交流與合作,優化對接機制,在市場規範、執行評估、培訓推廣、政策宣傳和政策研究等方面開展協作,助力區域外匯市場的一體化,營造良好的涉外經濟發展金融生態。
二、進一步深化外匯管理改革創新
(四)聯合推動外匯管理改革試點。
共同開展市場主體需求調研,聯合爭取更多既有市場需求、又有創新性的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成渝地區註冊企業成渝異地辦理外債簽約登記及變更、註銷登記。允許符合條件的成渝地區註冊企業成渝異地辦理外債非資金劃轉類外債提款和還本付息備案。允許經重慶外匯管理部或四川省分局備案的跨國公司成渝異地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作為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的合作銀行。推動成渝地區非金融企業一次性外債登記管理改革試點。在成渝地區開展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企業互認。
(五)允許外匯業務跨區域辦理。
支援成渝地區市場主體根據實際需要,在依法合規前提下,自由選擇重慶或成都的銀行辦理外匯業務。允許企業根據需要選擇成渝地區任一具有資格的銀行辦理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業務。實施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企業“白名單”共用。支援企業自主選擇在重慶或成都的銀行開立外匯資本金、資產變現等賬戶。
(六)優化外匯服務環境。
建立健全匯政銀企多方協作機制,形成財政政策、外匯管理政策、產業政策的聯動,加快各項便利化改革政策落地見效、增量擴面。研究制定外匯服務規範化、標準化指南,推動實現區域外匯服務客戶體驗無差異。聯合開展外匯服務和政策督導,疏通政策執行“最後一公裡”。
三、進一步支援開放平台、開放通道建設
(七)支援共建“一帶一路”金融服務中心。
以共建西部金融中心為契機,強化涉外金融領域合作,共建“一帶一路”金融服務中心。積極爭取將川渝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相關項目、平台納入到“一帶一路”金融服務中心。支援對外工程承包企業承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項目,支援建設“一帶一路”進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加大對川劇、彩燈等川渝特色文化產業的外匯便利化政策傳導和匯率避險政策支援力度,支援企業走出去。
(八)支援川渝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
共用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匯管理服務、跨境金融服務等優秀案例和經驗,共商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事項,共建川渝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匯管理服務聯動機制。找准合作領域、項目和主體,加大協調配合力度,共同支援川渝自由貿易試驗區協同開放示範區建設。研究本外幣合一銀行結算賬戶體系下跨境結算的便利化舉措。
(九)持續深化中新、中日金融雙向開放。
在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範項目、中日(成都)城市建設和現代服務業開放合作示範項目框架下,加強成渝地區與新加坡、日本的合作。合規有序發展特色跨境金融服務平台,探索形成貿易金融區塊鏈標準體系,推動建設中新跨境交易等領域合作示範區。研究推動成渝地區與新加坡、日本等國在金融等領域深化合作。
(十)提升開放通道金融服務。
深化對西部陸海新通道、中歐班列等跨境金融服務供給,支援鐵路提單、運單國際信用證結算實現常態化,並擴大到鐵海、鐵空聯運等“一單制”融資。優化跨境金融區塊鏈服務平台功能,共同研發“數字成渝號”場景,實現西部陸海新通道和中歐班列跨區域跨境貿易融資。鼓勵引導銀行強化成渝地區支援開放通道的金融合作,加大項目規劃、風險管理、信用合作力度。發揮境內外聯動優勢,支援搭建基於西部陸海新通道、中歐班列的跨境貿易投資磋商活動平台,服務成渝地區全球招商,打造通道產業經濟新優勢。
四、強化跨境資金流動風險防範協作
(十一)推進區域風險防控一體化。
共同開展外匯形勢監測分析,持續完善監管協調聯動。強化非現場分析合作,共同打造西部外匯研判中心,探索開展外匯領域核查檢查聯合執法,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外匯領域違法違規活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行違規處置,維護外匯市場秩序,營造良好涉外經濟環境。鼓勵引導銀行認真落實展業原則要求,做好風險監測評估機制安排,切實做到穩健審慎合規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