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銀行外匯展業能力,促進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有效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國家外匯管理局起草了《銀行外匯業務盡職免責管理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銀行外匯風險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作為《銀行外匯展業管理辦法(試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1號公布)的配套制度,現向公眾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方式反饋意見。
1.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反饋至:finance@mail.safe.gov.cn,並請在郵件標題註明“銀行外匯展業配套制度徵求意見”字樣。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0號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檢查二處(郵編:100033),並在信封上註明“銀行外匯展業配套制度徵求意見”字樣。
3.通過傳真方式將意見傳真至:010-68402263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26日。
附件1: 《銀行外匯業務盡職免責管理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
附件2:《銀行外匯風險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附件3:《銀行外匯業務盡職免責管理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銀行外匯風險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