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加強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行政複議工作,國家外匯管理局修訂形成了《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複議程序(徵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反饋意見:
一、以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xzspxm@mail.safe.gov.cn。
二、以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南30號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郵編:100033)。
三、將意見傳真至:010-68402430。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21日。
附件:1.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複議程序(徵求意見稿)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