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銀行外匯展業能力,促進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有效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國家外匯管理局起草了《銀行外匯展業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現向公眾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方式反饋意見。
1. 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反饋至:finance@mail.safe.gov.cn,並請在郵件標題註明“銀行外匯展業管理辦法徵求意見”字樣。
2. 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0號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檢查二處(郵編:100033),並在信封上註明“銀行外匯展業管理辦法徵求意見”字樣。
3. 通過傳真方式將意見傳真至:010-68402263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19日。
附件2:《銀行外匯展業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