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申報主體通過境內銀行進行的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國家外匯管理局修訂了《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則》(匯發〔2020〕16號文印發),形成《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方式反饋意見。
1.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bopstat2@mail.safe.gov.cn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0號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司(郵編:100033)
3.將意見傳真至:010-68402316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21日。
附件1:《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
附件2:《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修訂對照表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