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資金管理,統一規範發債相關資金賬戶、資金匯兌及使用、統計監測等管理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起草了《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資金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hbhz@pbc.gov.cn或zb-sc@mail.safe.gov.cn(郵件標題請註明“境內發債資金管理規定公開徵求意見”字樣)。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30號院中國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局貨幣合作處(郵遞區號:100032)或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30號院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管理司資本市場處(郵遞區號:100032),並請在信封上註明“境內發債資金管理規定公開徵求意見”字樣。
三、將意見傳真至:010-66016463(中國人民銀行)
010-68402349(國家外匯管理局)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1月1日。
附件2:《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資金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