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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43320858-7-2014-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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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国际合作 会议纪要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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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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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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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积极探索建立双边贸易促进金融机制 助推中尼双边贸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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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14年9月25—26日,中国西藏与尼泊尔经贸协调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拉萨召开。作为“西藏自治区对尼泊尔交流与合作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府协调会,单曲副局长出席了会议,就第四次协调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建立双边贸易促进金融机制作交流发言。
西藏自治区分局积极贯彻第四次协调会议精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果:一是积极促成口岸银行与尼泊尔商业银行建立双边结算关系,目前已有4家尼泊尔商业银行在樟木口岸开立美元及人民币结算账户共计8个。二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和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的积极引导下,2014年8月26日银联国际与尼泊尔喜马拉雅银行在加德满都联合发行了喜马拉雅银行银联卡,此举使尼泊尔银联卡受理面扩大到五成商户和超过七成ATM,进一步拓展了双边支付渠道。三是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主动与农行西藏分行沟通,促成吉隆农行口岸营业所升格为县级支行,确保中尼口岸开放进程中金融服务水平与边境贸易发展相配套。同时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和外币兑换机构在口岸开设外币兑换业务,保证口岸外币兑换顺畅。
在已建立的双边贸易促进金融机制基础上,此次协调会议确立了下一阶段双边贸易促进金融机制的工作重点:一是积极推动“普惠金融”发展,鼓励中尼双边商业银行扩大合作范围,积极开办边贸结算业务,创新支付结算工具,为边贸主体提供便利。二是继续加大外汇管理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进一步支持尼方银行、企业在口岸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三是配合人民银行总行完善双边中央银行合作机制,为促进金融便利化夯实基础。人民银行总行与尼泊尔国家银行就本币结算范围由边境贸易扩大到一般贸易和投资领域达成共识。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将继续配合人民银行总行,加强与尼泊尔国家银行沟通协调,就双边金融合作进行探索。
双边贸易促进金融机制的不断建立为中尼双边贸易提供了便利条件,也进一步推动了双边经贸往来。西藏自治区分局将继续拓展思路、创新方法、加强调研,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双边贸易促进金融机制,为促进中尼双边贸易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