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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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汇处〔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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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贵汇处〔2023〕1号
违规主体名称 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韦**
注册地址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96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80031583961X9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港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二十三条
违法事实 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处以50,000.00元人民币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5.00
没收金额(万元) 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22
公开截止期 2024-11-2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