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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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汇检罚〔2023〕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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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汇检罚〔2023〕6 号
违规主体名称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工业园支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王**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652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39722241X2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二十四条 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第四条和第十条
违法事实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售汇业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12,605.81元人民币,处罚款80万元人民币
罚款金额(万元) 80.00
没收金额(万元) 1.26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15
公开截止期 2024-11-2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