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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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汇检罚〔2023〕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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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汇检罚〔2023〕8 号
违规主体名称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徐**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省直家园小区西1#、西2#商住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05049939X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第一款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之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
违法事实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1,608.47元人民币,处罚款30万元人民币
罚款金额(万元) 30.00
没收金额(万元) 0.16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15
公开截止期 2024-11-2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