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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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冀检罚字〔2024〕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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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汇冀检罚字〔2024〕第2号
违法主体姓名 于**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等) 110105********0011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三十条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第三十二条
违法事实 非法买卖外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 罚款148296.11元人民币
罚款金额(万元) 14.83
没收金额(万元) 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03
公开截止期 2025-04-14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