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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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汇检罚字〔2023〕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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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永汇检罚字〔2023〕第1号
违规主体名称 永州大华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朱**
注册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瑶都大道南段东侧兴农产业园B2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100MA4T85M836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永州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五、规范资本项目收入及其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第一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第九条第一款;《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89号)“第三部分 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相关说明”第二点规定
违法事实 擅自改变结汇资金用途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人民币694908.06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69.49
没收金额(万元) 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22
公开截止期 2024-11-2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