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厦门汇检罚〔202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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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体姓名 | 李**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等) | 362302********6012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三十条及《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非法买卖外汇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内容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人民币 |
罚款金额(万元) | 3.00 |
没收金额(万元) | 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30 |
公开截止期 | 2024-10-3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