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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请问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要去外管局做相应的变更登记,需要哪些资料,谢谢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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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分局
管理员: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第三条,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进行信息变更。
自2024年6月1日起,企业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在上述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凭列明变更事项的说明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信息变更。后续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22-23209506、022-23209508。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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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老师,您 好。 我公司有进口付汇业务。1个月之内不能付汇是不是得做延期申报呢?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没有查询到延期申报的页面。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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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分局
管理员:
答: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A类企业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企业应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货贸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后续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22-23209506、022-23209508。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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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我司主要业务为承接境外****公司,如何可以做到收取外币自由?感谢回复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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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分局
管理员:
答:已与留言人电话沟通解答。后续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22-23209506、022-23209508。
2024-04-19
业务咨询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112条,已处理1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