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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4-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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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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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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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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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相关政策问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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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相关政策问答(一)
银行卡境外消费若出现退货、退税等情况,如何报送数据?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汇发〔2017〕15号),当银行卡境外消费交易出现退货、退税等情况时,银行可将原交易的操作类型设置为“C-修改”或“D-删除”并进行相应交易金额的修正;或按照规定的要素和格式,将退货、退税等交易作为一笔新交易,并将交易金额设置为负值进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