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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3-00198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3-09-25
  • 名       称:
    2023年外汇管理互联网信息——个人外汇(十二)
  • 文       号:
2023年外汇管理互联网信息——个人外汇(十二)

个人手持现钞办理不占用便利化额度的结汇业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八十八条规定,个人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外币现钞结汇,当日外币现钞结汇累计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交易额的相关材料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海关申报单》或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有交易额的相关材料在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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