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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23-0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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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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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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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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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3年外汇管理互联网信息——个人外汇(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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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3年外汇管理互联网信息——个人外汇(十一)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凭借哪些材料办理?
答: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六十四条规定,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下列规定在银行办理:
(一)外汇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交易额的相关材料办理。境内个人办理外汇汇出业务时,应配合银行购汇用途与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
(二)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海关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有交易额的相关材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