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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2-00181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09-21
  • 名       称:
    2022年外汇业务问答案例(八)
  • 文       号:
2022年外汇业务问答案例(八)

问:境内哪些机构之间的货物贸易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三十七条规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之间货物贸易,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机构之间的货物贸易,可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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