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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2-00101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2-06-02
  • 名       称:
    天津市获批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 便利化试点
  • 文       号:
天津市获批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 便利化试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5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汇发〔202216号,以下简称《通知》),天津市获批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

这一政策主要面向经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认证的具有知识产权、技术或工艺先进、市场前景良好、净资产规模较小的创新型企业和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企业。《通知》实施后天津市经认证的高新技术或“专精特新”企业(房地产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除外),如成立时间满一年、存在实际经营活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结果为A类(如有)、近两年无外汇处罚记录,可在等值5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不受自身净资产规模限制。这一政策有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将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增加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进步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将积极做好政策落地的宣传推动工作,支持天津市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引导银行创新跨境融资产品模式,丰富汇率避险工具,协助企业扩展境外融资渠道。天津市辖内主体如有相关业务需求可咨询所在地外汇局。

联系电话:022-23209129(外汇局天津市分局)

          022-66239191(外汇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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