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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0-00221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11-19
  • 名       称:
    2020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十八)
  • 文       号:
2020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十八)

问:境内A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到境外,境外进口商要求其在境内的办事处支付外汇给A公司 ,则该笔款项如何申报?

 答:虽然该笔收入发生在境内,但就其性质而言为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A公司在收到境内办事处垫付的货款时因资金未发生跨境流动而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若该款项由境外公司支付给境内办事处,则境内办事处收到境外汇入款时,应进行涉外收入申报,并根据境内A公司的海关报关贸易方式,申报在“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相应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境内办事处代垫+贸易方式+商品名称+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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