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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0-00220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11-18
  • 名       称:
    2020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十七)
  • 文       号:
2020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十七)

问:境内大学招收国际学生,留学生学费及生活费从境外汇入留学生在境内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再结汇为人民币转账支付给学校,该费用应如何申报?

答:①外国留学生无论在中国居住的时间多长,均为非居民,收到境外汇来的学费及生活费,应由经办银行按境内非居民跨境收支申报原则进行申报。

②外国留学生把人民币转账支付给学校,属于境内居民与境内非居民的交易,学校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当外国留学生在境内留学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应申报在“223023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及一年以下)”项下。

当外国留学生在境内留学时间超过一年,应申报在“223022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以上)”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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