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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0-00176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9-10
  • 名       称:
    2020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十五)
  • 文       号:
2020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十五)

问:境内地方政府为引入外资企业落户而推出优惠政策,对外资企业与境外合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物流费用进行财政补贴。该外资企业收到补贴资金并扣除应得份额后向境外支付物流补贴款,应如何申报?

答:地方政府基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部分物流费用给予的补贴,属于初次收入,应申报在“323020初次收入(收益)-其他初次收入-产品和生产的税收及补贴”项下,交易附言注明:代政府支付物流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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