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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9-00173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09-03
  • 名       称: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2
  • 文       号: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2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境内某居民在境内一家中资银行办理双币卡一张,该居民在美国刷卡消费一笔1000美元,回国后购汇还款,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境内居民在境外消费、提现后,回国后购汇还款,交易性质属于旅游购汇,计入横栏“322旅游”,纵栏“05居民个人”,并同时计入横栏“32X银行卡”。


    案例2:境内某居民参加旅行团赴香港旅游,在港期间刷卡购买了价值2000元的化妆品,回国后购汇还款,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境内居民在境外旅游时发生的购物行为,应区分是否报关统计。该居民在境外购买的化妆品未达到报关限额,购汇还款计入横栏“322旅游”,纵栏“05居民个人”,并同时计入横栏“32X银行卡”。如果在境外旅游时所购物品达到报关标准,则购汇还款计入“310货物贸易”,纵栏“05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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