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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9-00084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 发布日期:
    2019-04-30
  • 名       称:
    2019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六)
  • 文       号:
2019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六)

银行对企业待核查账户收支进行审核时,是否在资金划入和划出时均需审核合同、发票、报关单等凭证?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规定,一是金融机构在为企业办理外汇资金入账前,应查询企业名录状态,确定收汇资金性质,无法确定的要及时与企业联系,要求企业说明。二是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与分类状态,并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三是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对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的需凭外汇局登记表办理的业务,银行应按规定审核登记表等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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