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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8-00118
  • 分       类:
    通报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 发布日期:
    2018-10-11
  • 名       称:
    2018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四)
  • 文       号:
2018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四)

 银行为境内机构分次办理同一合同项下的服务贸易付汇业务,是否应在每次审核后的总合同上注明金额、日期,加盖业务印章?

    答:为防止重复购汇,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分次办理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每次应在审查后的交易单证上注明金额、日期,加盖业务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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