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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18-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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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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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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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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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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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提示19
1.境内某远洋渔业公司是一家从事远洋捕捞的企业,经常在国外的码头消费一定的货物,如燃料、给养等,并常为修理船舶等运输工具支付一定的款项,如付款为混合付款,应如何申报?
船只在国外的码头消费一定的货物(如燃料、给养等),因不报关,该笔付汇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远洋渔船境外码头消费货物款。
所付修理费应当申报在“230000服务贸易-别处未涵盖的维护和维修服务”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