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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8-00057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
  • 发布日期:
    2018-03-21
  • 名       称:
    关于开展2018年FDI联合年报和ODI存量登记的通知
  • 文       号:
关于开展2018年FDI联合年报和ODI存量登记的通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要求,现就2018FDI联合年报和ODI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存量权益登记,改为联合报告。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商资函〔201892号)的要求,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1841日至630日期间,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应用”(http://www.lhnb.gov.cn/),填报2017年度投资经营信息。2018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二、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照常进行。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内投资主体应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报送2017年度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各申报主体应通过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完成存量权益登记工作,企业用户代码为quanyidj,登录密码为20150101Aa。请各申报主体于2018630日前完成报送,未按照规定或逾期办理的,外汇局将对其进行业务管控,并依法予以处罚。

如有疑问,请与所在地外汇局联系,咨询电话如下: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23209257 23209097

滨海新区中心支局:66239720 66239185 (注册地在开发区、中心生态城、临港工业区、塘沽、大港、汉沽等区域)、24895038 24893878 (注册地在东疆、中心商务区、海港、空港、滨海高新区)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201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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