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8-00005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8-01-05
  • 名       称: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12
  • 文       号: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12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某非居民将其外汇在规定额度内结成人民币,将结汇的人民币购买了银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虽然该非居民购买的是人民币理财产品,其仍然是一种跨境投资行为,因此应统计横栏“240其他投资”,纵栏“06非居民个人”。

案例2某企业为外商投资的境内加工企业,于20084月向境外渣打银行借入款项400万美元结汇用于生产经营,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此笔业务的实质为境内企业向境外金融机构借款,应统计在横栏“241跨境贷款”,纵栏“04外资机构”。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1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