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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17-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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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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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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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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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17年个人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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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17年个人外汇管理问题解答(一)
一、个人如何办理结售汇手续?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规定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个人在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可自主选择是否占用年度额度。占用额度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凭身份证件即可办理,不占用额度的个人结售汇业务还需按照相关管理要求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二、个人结售汇业务可以代办吗?
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其他情况代办的,除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外,还应提供相关交易真实性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