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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6-00095
  • 分       类: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6-05-11
  • 名       称: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常见问题解答(一)
  • 文       号: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常见问题解答(一)

1.企业如何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网上业务?

答:企业应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开通监测系统网上业务、并打印业务管理员(ba用户)的初始密码,开通第二天可以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添加业务操作员、分配权限并进行浏览器设置等工作,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应用服务平台主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访问设置手册》。

2.企业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后看不到货物贸易监测系统。

答:若企业是使用业务管理员(ba用户)登录的:

情况一:登录成功,但为业务操作员分配权限时看不到“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

该企业未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需联系当地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开通将在第二天生效。

情况二:登录成功,但看不到“货物贸易外汇网上监测系统”,无法办理业务。

ba用户只能用来管理业务操作员,不能用来办理业务。企业应使用非ba用户(业务操作员)代码登录系统办理业务。

若企业是使用业务操作员(非ba用户)登录的:

登录进入后无法看到监测系统,应首先使用企业的业务管理员(ba用户)登录,为相应的业务操作员添加权限后再使用业务操作员用户登录,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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