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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6-00083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6-04-28
  • 名       称:
    天津自贸试验区首笔中资企业跨境融资业务落地
  • 文       号:
天津自贸试验区首笔中资企业跨境融资业务落地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1618号)发布后,滨海新区中心支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动政策落地。

近日,在天津市分局指导下,成功为某大型央企办理首笔跨境融资业务备案,涉及金额2000万美元。该笔业务是天津自贸试验区首笔中资企业跨境融资业务,标志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资企业本外币跨境融资全面放开,是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改革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截至20163月末,滨海新区已有13家中资企业提出跨境融资意向。

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实现了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方式的突破,让企业得到了更多实惠。一是破解中资企业境外融资难困境。新政允许中外资企业平等享有同等外债额度(目前为一倍净资产),并在额度内自由开展境外融资,取消了以往中资企业境外融资前置审批环节,实现了与外资企业相同的“国民待遇”。二是提高资金使用的灵活性。新政取消了以往长期外债余额管理模式,统一了中长期境外融资管理方式,允许企业循环使用境外融资额度。同时中资企业融入的外汇资金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办理意愿结汇或支付结汇,进一步增强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了企业的财务成本。三是简化审批流程。改变以往中资企业境外融资按融资期限不同,须经国家发改委和外汇局审批的模式,由企业自主向外汇局申请签约备案,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与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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