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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5-00156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外汇综合管理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10-29
  • 名       称: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
  • 文       号: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外方红利和外汇理财产品的损益结售汇归属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两个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外方红利

1)某中资外汇指定银行2007年吸收战略投资者,2008年初经外汇局核准后,该银行将2007年度外方分得利润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购汇汇出,该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支付外方红利,计入横栏“332投资收益”,纵栏“01银行自身”。

2)某中外合资企业每年均需向境外投资方分配利润,该企业向银行申请购汇支付外方年度所得,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支付外方利润,计入横栏“332投资收益”,纵栏“04外资机构”。

案例2外汇理财产品的损益

某境内居民向银行购买与外汇挂钩的外汇理财产品,到期后获得外汇收益,该居民将外汇收益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居民的外汇资金来源属于投资外汇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计入横栏“132投资收益”,纵栏“05 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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