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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5-00120
  • 分       类: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09-02
  • 名       称:
    天津东疆成为全国首个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的试点地区
  • 文       号:
天津东疆成为全国首个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的试点地区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试点的批复》 ,该试点业务的成功批复标志着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成为全国首个可以收取经营性租赁外币租金的地区,将对天津租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确保试点政策的顺利批复,外汇局天津分局认真做好各项事前准备工作,对东疆租赁企业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的业务需求进行深入调研,邀总局领导赴东疆管委会实地了解情况,研究拟定试点管理操作规程并召集银行、租赁公司进行讨论修改,经多次与总局沟通完善后制定了试点方案,为创新业务的批复奠定了扎实基础。

试点业务的开展可有效解决租赁企业融资币种与租金币种的错配问题,有利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降低经营成本,从而促进天津市租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试点业务的开展还有利于发挥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的效果,在全国起到领先和示范作用。

下一步,外汇局天津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试点政策,加强对新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做好银行的业务培训,对后续银行业务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监督管理,并与试点业务涉及的其他分局做好协调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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